各相关学院: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高起点起步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天津市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部署,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就做好2026年天津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咨政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天津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咨政专项)属于教育决策咨询研究类项目,旨在通过专项研究,梳理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优势与短板问题,提出契合天津实际、务实可落地的对策建议。研究成果以咨政报告为主要形式,研究周期不超过一年。对提前完成研究任务且成果质量较高的项目,可准予提前结项验收。
二、咨政专项分为调研类专项和比较研究类专项两类。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申请人要从拟定的60项参考选题(见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自主选择申报题目,组织开展研究工作。我校限额申报8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咨政专项,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咨政专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咨政专项申报。
(三)在研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咨政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在研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咨政专项申请。
(四)在研各级各类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以及天津市教委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咨政专项。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各级管理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二)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天津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责任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请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五、工作安排
(一)本年度继续实行网络申报。“天津教育科研管理数据库”(https://tjysj.istudy.sh.cn/,以下简称平台)中的“申报项目”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二)各学院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要着力发扬学术民主,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咨政专项)进行评审,项目立项结果将另行发布。对于已立项的项目,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给予经费支持,申请人所在单位也须给予立项项目配套研究经费,确保研究团队按照规定期限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六、重点项目(咨政专项)组织协调工作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因今年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减轻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负担,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于11月6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kjc@tiangong.edu.cn。盖章统一由科研院申请,无需学院盖章。11月15日前同步完成平台上全部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七、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咨政专项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刘洪铭 83955391
附件1:2026年天津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咨政专项)参考选题.doc
附件2:2026年天津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咨政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26年天津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咨政专项)论证活页.doc
附件4:2026年天津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咨政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