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低空经济前沿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08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低空经济前沿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告》(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43120.html),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项目指南,按项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要点如下:

一、资助期限与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计划资助30-35项,平均资助强度为80万—200万元/项,总资助直接经费为3300万元。

二、申请人条件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2026 年已获批200 万元(含)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专项项目。

三、限项申请条件

(一)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 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 项的范围。

(二)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 项本专项项目。

(三)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 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四)其他限项申请要求按照《202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四、申请安排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要求项目申请接收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30日16:00。我校申请人请登录系统仔细阅读原通知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我校满足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16:00。

(二)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 1 选择各拟资助研究方向的一级代码,例如F01。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电子版2026年10月25日前发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四)如我校正式科研人员没有系统账号,请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开通账号。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校科研院联系人:张老师(5393),刘老师(5444)

 

附件: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