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医学科学部2026年度专项项目(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6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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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医学科学部2026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42020.html),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人工智能驱动的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与作用原理研究”申请指南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予以发布,请依托单位和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按项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

一、工作安排

(一)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 3500-4000 万元,项目资助期限为 4 年。计划资助同时覆盖研究方向 1  23 的联合申请约 6-8 对,资助强度约 400-500 /对;资助研究方向 4的项目 1 项,资助强度约 200-300 /项。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7  1  1 日—2030  12  31 日”。

(二)本专项项目研究方向 1  23 实行 Co-PI 制度,每对项目必须由两位申请人联合申请(依托单位可以相同或不同),一位申请人(联合申请 A)应为 AI 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另一位申请人(联合申请 B)应为中医药研究领域专业人员,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开展原创性研究。一方申请人不作为另一方申请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联合申请双方需围绕同一个研究目标,分别撰写申请书。研究方向 4 不需联合申请【具体要求参见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符合“科研诚信”“伦理”和“科技安全”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有关要求。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要求申请接收时间为 2026  10  11 日—2026  10  15  16 时。我校要求申请人在线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10 1216时。

(五)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指南和《202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围绕本项目指南公布的研究方向撰写申请书,提出明确的关键科学问题,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http://grants.nsfc. 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我校正式人员请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开通账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 1 请选择“H31 中医学”或“H32 中药学”,申请代码 2 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5.每对项目的联合申请人应分别独立提交申请,但须填写相同的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后分别标注(联合申请 A)、(联合申请 B)。

6.每对项目的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应首先说明联合申请的两个项目共同的研究题目、立项背景、共同的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框架,具有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合作分工;随后应按照申请书的撰写要求填写各自负责的研究内容、实验设计以及其他各部分内容。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开展互补的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评审时对联合申请进行整体评审。

7.每对项目的申请书附件材料中需提供联合申请协议书,联合申请双方必须共同签字并由所在依托单位盖章,不可用只有单方签字的信函替代。

8.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项目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 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与申请人承担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9.本专项项目联合申请的申请人与依托单位需在申请时承诺,将本专项项目产生的中药复方化学成分数据、靶点与通路数据、多组学数据、药效学验证数据、临床病证关联数据等关键科学数据,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汇交到指定的数据平台。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各项目之间的数据兼容性和结果可比性。申请人须将承诺书(见附件 1,需本人签字和依托单位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否则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10.本专项项目研究方向 4 的申请人与依托单位需在正式申请时承诺,如获资助后,将保证资源平台数据安全,并持续进行高质量维护和管理。申请人均须将承诺书(请登录系统到“项目指南”查看通知中附件2,需本人签字和依托单位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否则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11.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符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依托单位的伦理审核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电子版2026107日前发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二)如我校正式科研人员没有系统账号,请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开通账号。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三)校科研院联系人:张老师(5393),刘老师(5444

 

附件: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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