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极端环境高原工程关键技术及基础科学问题”申请指南的通告》(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8409.html),申请指南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发布,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指南,按项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申报要点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计划
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计划资助12项左右,资助强度150万—200万元/项。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资格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的经历,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积累。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3.鼓励45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申请,鼓励有工程实践背景的研究人员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工程单位联合提出的申请;对不符合本《指南》要求和未反映工程特点的项目申请不予支持。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4.其他限项申请要求按照《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三、申请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代码1应根据具体研究内容,选择工程与材料科学部E07、E08、E09代码中的一个。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请按照“专项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书研究内容应在指南规定的范围之内,根据指南具体要求,做到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三)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四)请在申请书正文的第一句明确写明申请项目所对应的本指南所列的资助方向。
(五)为实现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六)为加强项目之间的学术交流,将设立专项项目管理协调组,不定期组织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七)项目将实行年度考核机制,重点关注基础研究“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强调在高原重大工程中的实践应用,在项目执行中期设立退出机制,以保障专项实施的进度与质量。
(八)基金委受理时间申请书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16时,我校提交时间截至8月5日16时。
(九)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电子版2026年7月13日前发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十)如申报人员没有系统账号,请联系所属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开通账号。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四、联系方式
校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5396,544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