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希望会议”项目指南》(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8249.html),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将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共同组织和资助中方青年学者赴日参加第18届希望会(HOPE Meeting)。该会议是由JSPS发起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旨在推进亚太地区的科技交流并培养青年科研人才。会议将邀请诺贝尔奖得主为来自亚非国家或地区的优秀博士生和青年学者授课,参会人员可以通过海报交流、小组讨论、文化体验等多种方式进行面对面的深度交流。注意事项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说明
第18届希望会议将于2027年2月28日至3月4日在日本横滨市举行,会议主题领域为物理、化学、生理学或医学,关于会议的具体介绍请见附件1及希望会议网站:https://www.jsps.go.jp/english/e-hope/index.html。
(一)项目类型
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 物理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A下属申请代码)
2. 化学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
3.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
4. 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10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NSFC资助中方人员赴日参会的国际差旅费(包括签证费、往返经济舱机票、国内城市间交通费等);JSPS将提供参会人员在日本期间的交通、住宿、伙食、保险等费用。
(六)资助期限。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申请人应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
2.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读博士生;
(2)已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时间在2021年4月2日之后。
3.本项目仅资助申请人本人赴日参加希望会议,不能添加项目参与人。
4.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以及JSPS希望会议网站的申请人要求相关内容。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与JSPS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并且申请人尚未参加过JSPS举办的希望会议。
4.《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申请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项目名称(中文)应填写为“第十八届希望会议”,项目名称(英文)应填写为“the 18th Hope Meeting”。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开展的科研工作及相关成果,参加本次会议的目的、预期及与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关系。
(三)预算编报要求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四)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应将下列文件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第18届希望会议申请表(申请表及填写说明见附件2和3)。
2.在读博士申请人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材料;已获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基金委受理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8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我校提交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8月19日。
(六)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电子版2026年7月13日前发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七)如申报人员没有系统账号,请联系所属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开通账号。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四、联系方式
校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5396,5444)
国际科研资助部电话:010-62327441,010-62325452
邮箱:dip2-xm@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