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湖北人形机器人联合基金重大专项2026年项目指南》(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8178.html),申请指南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发布,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指南,按项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申报要点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计划
拟资助联合基金重大项目3项左右,直接经费平均资助强度
为1200 万元/项;拟资助联合基金重点项目13项左右,直接经费平均资助强度为350万元/项。项目资助期限均为4年,申请书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资格
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并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该重大专项项目。
2.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3.申请人获资助后,执行期内不能重复申请该重大专项,结题当年可以申请。
4.其他限项要求按《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申请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二)申请人在申请前需与工程科学二处电话沟通,了解研究方向需要满足的技术指标。
(三)基金委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15日16时,我校提交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16时。
(四)申请人应当按照信息系统中联合基金项目“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的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未按要求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申请人需在申请书“报告正文”第一行写明研究内容所对应的2026 年度资助研究方向的编号和名称(本指南的第一部分),如“本申请项目对应联合基金重大项目研究方向1. 重载人形机器人机构及类脑智能的基础研究与系统集成”。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将不予受理。
(六)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目标、具体研究方案等由申请人提出,但必须覆盖所填写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专项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七)本重大专项鼓励湖北省内科研院所与省外优势科研力量主动对接,合作申请,构建开放合作网络、共促学术前沿突破;同时,鼓励湖北省外申请人与湖北省内研发机构/企业合作申请,开展协同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动湖北人形机器人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预算分配等。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基金重大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4个。
(八)湖北人形机器人重大专项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获奖、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湖北人形机器人联合基金重大专项”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或作有关说明。
(九)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湖北省共同积极促进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的贯通和技术共享。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湖北省对本重大专项的相关研究成果享有5年的优先使用权,进行后续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请申请人知悉并提供亲笔签名的承诺函(原通知附件),并将承诺函扫描件作为附件与申请书一并在线提交。未提交或者使用电子签名(签章)的将不予受理。
(十)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电子版2026年7月13日前发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十一)如申报人员没有系统账号,请联系所属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开通账号。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四、联系方式
校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5396,544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