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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7823.html),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INSF)签署的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6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与交流。注意事项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与申请代码
1. 水与能源
(1)面向缺水与盐碱环境的人工智能灌溉系统(AI-powered smart irrigation systems for water-scarce and saline environments)。申请代码1须选择C13、E09、F06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干旱与气候变异条件下的水资源综合管理(Integrated water resource management under drought and climate variability conditions)。申请代码1须选择D01、D07、E09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用于水处理、海水与微咸水淡化的节能先进技术(Energy-efficient advanced technologies for water treatment and seawater/brackish water desalination)。申请代码1须选择B08、E06、E10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储能与氢能技术(Energy Storage and Hydrogen Technologies)。申请代码1须选择B09、E06、E07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5)可再生能源并入国家电网及配电网络(Renewable energy integration into national grid and distribution networks)。申请代码1须选择E06、E07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 生物技术
(1)利用分子育种技术对战略性作物进行抗旱、耐盐或抗高温的遗传改良(Genetic improvement of strategic crops for drought, salinity and heat resistance using molecular breeding techniques)。申请代码1须选择C13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用于食品安全的微生物生物技术:生物肥料、单细胞蛋白和益生菌、生物农药与生物防治(Microbial biotechnology for food security: bio-fertilizers, single-cell proteins, and probiotics, Biopesticides and Biological Control)。申请代码1须选择C13、C14、C15、C20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重组药物与生物类似药:工艺开发、纯化与质量控制(Recombinant drugs and biosimilars: process development, purification, and quality control)。申请代码1须选择H34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基于生物来源的新型药物递送系统(纳米载体、脂质体)(Novel drug delivery systems based on biological origins [nano-carriers, liposomes])。申请代码1须选择B07、C10、H34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15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6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INSF向伊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伊方合作者应符合I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4.中方国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5. 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章节。
(二)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3. 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申请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要求。中方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 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其中中文申请书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
2. 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须由“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共同签署。
3. 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须遵守国家动物福利与科技伦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涉及人(包括个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遵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临床研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述相关研究须提交依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扫描件)。
4.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关于项目申请中的更多问题,请参见《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注意事项》(https://www.nsfc.gov.cn/p1/2860/3571/121140.html)。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四)基金委受理时间2026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16时,我校提交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至8月19日。
(五)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2026年7月13日前发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六)如申报人员没有系统账号,请联系所属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开通账号。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四、联系方式
校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5396,5444)
国际科研资助部:+86-10-62327441,+86-10-62325452
电子邮箱:dip2-xm@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