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3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

近日,为做好“十五五”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管理工作,我校按照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要求,拟开展专家推荐工作,请各相关学院按以下要求组织推荐专家

一、专家要求

(一)专家需熟悉学科前沿、技术领域及产业发展动态,学术水平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优秀专家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因发展中心要求其中45岁以下专家占比不低于30%请各学院推荐专家时考虑年龄结构

(二)专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相关研究领域工作五年以上;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三)本次推荐表(见附件)中关于专家的关键词有“催化;整车平台;凝聚态物理;原子分子物理;量子物理;光学;声学;高压物理;低温物理;光电融合技术;光通信;光互连;光计算;光存储;光感知;光显示;卫星网络;星载激光通信;星载微波通信与终端;网络接入体制;天基通导感融合;天基算网融合;智能通信网络;卫星网络运维与服务;卫星网络与数据安全;卫星通信与网络测试;法庭科学;生物安全;犯罪侦查;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定身份管理;警用装备;人工智能;通信技术;视听技术;安全防范;社会治理;法学;数据科学;公安信息化;保密;密码”。

二、工作流程及安排

(一)各学院推荐专家需如实填写附件专家推荐表,并请各学院对专家信息真实准确性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20267715:00之前将附件的可编辑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刘紫楠老师网络办公邮箱,过期未发送材料将视为“放弃推荐”。

(二)请学院注意:如学院推荐的专家不是国科管专家库在库专家(即是否已在国科管系统https://service2.most.gov.cn注册,并经科管部门提交至科技部),请各学院务必组织老师申请国科管系统账号,202676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专家信息

(三)对于没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户(https://service.most.gov.cn/)的我校专家(必须是我校正式人员),请微信搜索“科管服务”小程序,提交个人信息后及时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请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核实人员信息后统一在202673日下班前联系科研院进行账号开通

联系人:刘老师(83955396

 

附件:“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学院).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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