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6593.html),注意事项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资助领域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强度
对于合作交流类项目,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对于双边研讨会类项目,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8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交流项目20项左右,双边研讨会项目(包括在华会议及出国会议)共4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等。JSPS资助日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JSPS资助日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签证保险等相关费用。JSPS资助日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六)研究期限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必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日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JSPS提交申请。日方申请指南详见JSPS官方网站。
(三)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基金委受理时间为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9月3日16时(北京时间)。请申请人注意提醒外方合作者在其资助机构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我校在系统中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二)中日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应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应列出会议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
(三)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1)。中外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的原则或机制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2.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须提交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电子版于2026年8月23日前发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邮箱,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五)如申报人员没有系统账号,请联系所属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开通账号。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校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5396,544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