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第一批)》(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1525.html),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申请指南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予以发布,请有意向的科研人员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详细指南,主要事项如下:
一、项目定位和资助计划
该科学计划直面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挑战,聚焦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关键目标,围绕“应对全球共同挑战”与“布局关键战略领域”两大主线,开展跨国界、跨学科的系统性研究,推动可持续发展从科学认知迈向实践路径。2026年度,将围绕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挑战,结合全球共同挑战与国际科技前沿,主要围绕生命健康、资源绿色开发、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农业与食品科学、海洋科学等领域与国际合作机构开展联合资助。具体资助方向及要求,详见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项目说明。
拟资助“能力培育项目”20项左右,“重点项目”35项左右,“合作交流项目”及“研讨会项目”65项左右。“能力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研讨会项目”资助期限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要求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2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2.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3.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要求(详见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项目说明,其中外方合作者中的负责人简称“外方负责人”,默认为中文申请书“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
4.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请人限项规定
1.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类SDIC项目,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4.《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申报时间要求
基金委申报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5月15日16:00时;
我校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申报书时间:2026 年 3 月31 日-2026 年 5 月 10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能力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能力培育项目”或“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重点项目”;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申请“研讨会项目”,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
2.能力培育项目、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与外方合作者应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附件1),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外方负责人应在英文申请书上签字,或提供一封本人签名的确认函代替。其他具体填报要求详见与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说明。
3.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电子版于2026年5月6日前发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邮箱,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4.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联系人:刘老师(5444,539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