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9316.html),请申请人按项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申报要点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深海探测(Deep sea exploration),申请代码1须选择D06、E11。
2. 人工智能驱动的环境研究(AI for the environment),申请代码1须选择D07、E10、F06。领域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5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法方资助强度不超过2万欧元/项。
(四)资助内容
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法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法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举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CNRS资助法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举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必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法方合作者应符合CNR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NRS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中方国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4.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3.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与CNRS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4.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申请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 CNRS(中法)”,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预算编报要求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在法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举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制定详细预算。
(三)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法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
(四)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中法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
2.法方申请人简历。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外方合作者签署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3),并随计划书一同提交。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关于项目申请中的更多问题,请参见《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注意事项》(https://www.nsfc.gov.cn/p1/2860/3571/121141.html)。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基金委受理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9月18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我校提交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9月16日下午16时。请申请人注意提醒外方合作者在其资助机构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六)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电子版2026年8月28日前发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七)如申报人员没有系统账号,请联系所属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开通账号。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四、联系方式
(一)校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5396,5444)
(二)国际科研资助部
电话:010-62327441,010-62325943
邮箱:dip2-xm@nsfc.gov.cn
(三)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电话:010-6231747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