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第一批补充)》(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3512.html),补充发布2类组织间合作项目,参与合作的外方资助机构包括瑞典研究理事会(VR)和国际竹藤组织(INBAR)。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主要资助方向
2026年度,科学计划将围绕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挑战,结合全球共同挑战与国际科技前沿,主要围绕生命健康、资源绿色开发、生物多样性等领域与国际合作机构开展联合资助。具体资助方向及要求,详见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项目说明。
(二)遴选项目的基本原则
1.项目申请应以实现两个及以上联合国SDGs为目标,面向相关国家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实际挑战,提炼基础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2.鼓励开展前沿领域探索性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原创性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
3.项目申请应突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国际合作网络建设(特别是多边合作)。
4.鼓励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队伍联合申请,促进学科交叉。
(三)资助计划及期限
拟资助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不超过10项,国际竹藤组织“在华研讨会项目”不超过2项。“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华研讨会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四)申请条件
1.中方申请人须是202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2.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3.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要求(详见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项目说明,其中外方合作者中的负责人简称“外方负责人”,默认为中文申请书“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
4.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五)限项申请规定
1.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类SDIC项目,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4.《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六)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际竹藤组织联合资助的“在华研讨会项目”,需将申请简表(附件1)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其他具体填报要求详见与各资助机构及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说明。
(七)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外方负责人签署合作协议(附件2),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八)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科学计划将定期举办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并协调外方合作者参加本科学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基金委项目受理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22日16:00时。我校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17日。
(二)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于2026年6月7日前发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邮箱,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三)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校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5396,5444)
附件: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第一批补充)附件材料.rar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