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和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07浏览:10文章来源:

各有关学院、科研人员:

为落实我市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部署,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力形成新质生产力,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市科技局发布《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6年天津市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和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我校组织申报工作如下:

一、2026年新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请各学院组织满足派驻条件的老师积极派驻,各学院应对满足条件的老师进行派驻条件资格审核,2026414日前提交附件4(盖章后的PDF版和EXCEL可编辑版)到科研院,并于2026420日前督促老师在相关科服网系统提交所有相关材料。

(一)派驻条件

1.高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要求;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4.鼓励科技人员作为特派员服务天开高教科创园企业;鼓励在站全职博士后服务我市科技型企业。

(二)我校派驻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满足派驻条件的新申请的特派员需在“科服网·天津成果网”(www.tten.cn)进行注册,完善基本材料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企业科技特派员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已在平台注册过账号的单位和个人无需重新注册平台账号)。

2.科技人员与拟入驻企业对派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派驻协议书(企业、学校盖章后需上传科服网系统,协议书中派驻期统一填写“20264月到20283月”),因特派员学校用印由科研院统一申请,所以预申请认定的科技人员填写附件4新申请认定的特派员信息请务必2026414日上午前报到学院。

3.各学院需依据原通知要求对特派员派驻资格进行审查,填写通过资格审核的新申报特派员认定名单,详见附件42026414日将附件4盖章后的PDF版和EXCEL可编辑版发送网络办公刘紫楠老师

4.各特派员请2026420日前在“科服网·天津成果网”(www.tten.cn)提交所有信息材料

二、优秀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

(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所有20242025年派驻的特派员在系统中均需填写工作日志,参与择优的特派员需提交纸质版工作总结一式五份(需盖合作企业章,格式见附件3),请各学院确认特派员具有择优资格后统一于2026427日之前提交纸质版至科研院324办公室,并同时提交附件5择优人员信息表到刘紫楠老师网络办公邮箱(学院务必注意:参与择优的特派员必须是20242025年天津市科技局认定的天津市企业特派员)。

2.因市科学技术局要求单位组织初评后择优推荐申报,我校择优推荐名额为10个。如参与择优的特派员人数大于我校限额推荐数,将会组织专家评审对全部人员进行遴选,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如小于等于我校限额推荐数,则全部推荐至天津市。公示结束后,确定将被推荐至天津市的特派员请在 “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请于2026510日之前在“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

(二)注意事项

1.2026年科技局发布特派员择优工作要求与往年要求有变化,请大家仔细阅读原通知(附件1);

2.同一研究内容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3.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4.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在项目立项时,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或承担有1项未结题的企业科技特派员支持项目的,不再支持。

联系人:刘老师 5396 

 

附件:2026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和择优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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