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授予我校等11所高校节水型高校称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高校用水效率,天津市水务局、市教委于2020年11月逐步开展我市节水型高校的建设与验收工作。近年来,我校处于跨越式发展时期,十分强调节能环保理念,在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节水设施、节能减排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显著。经过自查自评、专家评审等阶段,我校达到了《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并顺利通过复核验收,被市水务局、市教委授予“节水型高校”称号。
在今后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巩固成绩、发挥优势,不断增强用水、节水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取得自身经济效益和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为我市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审稿:后勤管理处 邓一泉 编辑:宣传部 蒋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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