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时间:2018-06-06浏览:213文章来源:人文与法学院 李树成

201863日,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由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主办,我校人文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2018年学术年会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讨会在我校会议中心召开。我校纪委书记裴军,天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于浩明,国内生态环保领域著名学者,天津市法学会环资法分会理事、会员代表,以及天津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和我校人文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相关负责人、部分师生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开幕式由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肖强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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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军书记在致辞中介绍了我校情况和近年来取得的突出成就,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于浩明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天津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既对环保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对环境保护理论研究提出新的课题。天津市法学会环资法分会会长孙佑海代表分会作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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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环资所副所长常纪文研究员作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环境法治》的主旨报告,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初步成效和主要经验”、“新时代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等六个方面深入系统解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常纪文还充分肯定了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在安全生产与资源环境法治领域的研究和工作成绩。

    会议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类命运共同体•依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最严生态法治要求•创新制度强化执法”等三个单元展开研讨。与会学者专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发表的重要讲话,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系统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蕴藏着深厚的理论基础、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审稿:人文与法学院 肖强 编辑:宣传部 石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