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天津法律实施论坛在我校成功举办

时间:2017-11-27浏览:40文章来源:人文与法学院 陈志新 陈正华

20171126日,以“民法总则实施与市场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天津市法学会应用法学分会2017年会暨首届天津法律实施论坛在我校学术中心举行。本次论坛由天津市法学会应用法学分会主办,我校人文与法学院与中国民主建国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共同承办。论坛由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市法学会应用法学分会会长肖强教授主持。  

  图片来源:人文与法学院

上午九时论坛正式开始。在开幕式上,我校人文与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范国华教授致欢迎辞。我校纪委书记裴军同志作讲话,充分肯定了应用法学分会在法律实施学领域取得的成果,表示学校将继续支持应用法学分会开展法律实施理论和实务研究,进一步推进应用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魏康利同志在讲话中对应用法学分会成立以来为全市法学教育和研究所作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应用法学分会创办的天津法律实施论坛为我市政法系统和法学界的交流研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本次论坛邀请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副主任朱广新研究员作《<民法总则>对交易自由与安全的确认和保护》主旨报告。

在随后进行的主题发言环节,论坛邀请六位法学界和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围绕论坛主题,就“权利冲突下的财产权平等保护”、“当前环保风暴下民营企业的环保责任”、“空间地上权”、“法人制度完善对市场经济中法律实务的影响”、“继续性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民法总则、‘津八条’与企业家财产权”等七大方面问题进行主题发言,并在自由发言阶段与参会专家学者、师生展开了广泛而充分的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创办天津法律实施论坛,是在天津市法学会正确领导下,应用法学分会践行十九大报告精神,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而在基层进行的务实行动。论坛的举行,激发了天津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研究法律实施理论的热情,从学术活动上推动了天津市法律实施事业的发展,上应国策,下接地气,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市社科院、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城建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警官学院、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天津市律师协会、民建河东区委等单位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专家,以及各校师生200余人参加了论坛。(审稿:人文与法学院 范国华 编辑:宣传部 石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