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我校安全工作例会在行政中心501室召开,王晨亮副校长出席,各部门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到会参加。
首先,学校办公室主任徐先林对我校国家安全小组文件修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成员变更情况及小组工作制度加以说明,详细阐述了小组工作的特殊性及落实责任的必要性。
图片来源:保卫处
随后,保卫处处长张志勇从政治保卫、消防安全、治安案件、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户籍工作等几个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保卫处副处长张永刚对近期学校危化品安全检查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并对“易制毒”、“易制爆类化学品”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解释,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相关流程操作。
最后,王晨亮副校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天津市委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并着重强调,第一,各单位“一把手”为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要落实相关会议精神,责任到人。第二,会后各单位要立即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不夸大、不隐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第三,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危化品安全、食品安全、学生宿舍安全,以及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第四,安全工作不能只存在于纸面上,要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审稿:保卫处 陈云鹏 编辑:宣传部 杨超杰)